各内设机构:
由于内设机构改革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对部门负责人作如下调整: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王桂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驻县看守所检察室主任姚志伟同志兼任第三检察部主任;
彭丽华同志任第一检察部主任;
谢文龙同志任第二检察部主任;
罗忠兰同志任第四检察部主任;
张丽萍同志任第五检察部主任;
刘小燕同志任综合业务部主任;
派驻观桥检察室主任白朋明同志兼任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陈小乔同志任派驻西平检察室主任;
高静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朱玲、王雄、叶敏同志任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罗明川同志任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何林霞同志任第四检察部副主任
杨超同志任第五检察部副主任。
蒋丽蓉、张杰昆同志任政治部副主任。
免去:
谢文龙同志派驻芦溪检察室主任职务;
原内设机构相关人员中层职务自然免除。
此通知
院政治部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