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8.50万元,与2016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因公务用车改革,我院未保留一般公务用车,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
附表:1.《平武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2.《平武县人民检察院2017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预算表》
2017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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