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作为一种新型税种,是发挥税收杠杆调节作用,正向激励企业节能减排,促进绿色生产、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手段。江油市作为拥有大量开采加工排污型矿山企业应有数量众多的环境保护税申报主体,但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颁布时间较短,实践中一些企业因不了解这一新税种而未主动申报税收的情形较为普遍。
2020年,江油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采矿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时,发现江油某矿石厂非法开采的数量巨大,其中可能存在该部分采矿排污行为未缴纳环境保护税问题,2021年3月,结合江油市委开展的“贯彻新发展理念江油怎么干”专题调研活动,江油市检察院将矿山企业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应收税款未及时足额入库,致使国有财产流失、损害国家利益的问题作为履行法律监督,实现公益保护的着力点,以点及面推动区域内同类问题的联动整治与系统治理,从而通过征税来减少排污行为,助力地方生态文明建设。
2021年4月,江油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前往该厂实地查看该厂的运行现状,调取了企业减排措施情况材料并现场询问,了解到该企业主要从事矿山开采与加工,生产过程中存在固废污染及扬尘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财政部 税务总局 生态环境部关于明确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适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固体废物、扬尘为应税污染物,矿山企业应按照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实行核定计算办法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但该厂自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施行以来从未依法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
面对这一新领域案情,江油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全体干警先后组织4次专题案件分析研讨会,针对企业的违法事实、行政机关的职能职责、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职的证据链条等情况沟通意见,因该类型案件在绵阳地区实属首例,在充分完善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后江油市检察院主动向上级部门进行案件汇报,并于7月决定立案调查。
2021年7月14日,为达到最大限度和以点带面推动全市环境保护税征管的目的,江油市检察院主动联系市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围绕环境保护税的立法意义、环保部门与税务部门配合协作机制、环境保护税征收措施,江油某矿石厂污染排放量的计算等进行充分交流互动,并达成共识。通过磋商会议明确365bet中文版app_365bet官网体育投注_365彩票娱乐平台江油生态环境局、国家税务总局江油市税务局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分别履行排污监督、信息传递、纳税人识别、税款征收职能,并尽快依法计算好排污量,督促该企业进行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
市税务局在磋商会议后高度重视,组织开展了专项清查、补报,对案涉企业共征收环境保护税23.436255万元。同时,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的沟通协作,完善涉税基础信息共享,建立环境保护税纳税人税源清册,实现了环境保护税的依法有序规范征缴。
通过办理本案,江油市检察院推动税务部门加强环境保护税核定征收与管理,协调生态环境等部门主动与税务部门构建完善多部门联动协作的工作机制对未足额缴纳环境保护税的企业依法进行追缴。同时以点及面,在全市部署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凝聚检税环保合力,推进构建绿色税制,有效发挥了保护国有财产与服务绿色发展的双重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