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院依托行政公益诉讼
督促行政机关全面监管网络餐饮服务
2019年3月22日,江油院全面清理江油“美团外卖”和“饿了么”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上的所有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后,向江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送达了一批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该局切实履行行政监管职责。
江油院通过深入网络排查,电子取证发现,截至2019年3月15日,“美团外卖”作为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在江油辖区拥有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约442户,其中57户未在网络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饿了么”作为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在江油辖区拥有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约515户,其中47户未在网络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而上述未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网上月销量分别达几十、几百、几千。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均有在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法定义务。“美团外卖”、“饿了么”和104户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在未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提供网络餐饮服务,致使网络餐饮服务存在极大食品安全隐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我国当前食品安全的总体状况已得到很大改善,但是问题仍然存在,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仍屡禁不止。网络餐饮服务作为新兴餐饮经营模式,以网上下单、送货上门的方式进行交易,消费者更加难以判断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的人员、场所、原料、设备等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食品安全隐患较传统餐饮服务更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和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作为商业主体,首要目标是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只有行政机关也与时俱进,确保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和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依法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才能将网络餐饮服务监管责任落到实处,最大限度降低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
2019年3月22日,江油院借助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向江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送达了一批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该局切实履行监督管理江油辖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法定职责,依据《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104户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和“美团外卖”、“饿了么”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确保网络餐饮食品服务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同时,针对未在网络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原因,是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还是已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但未在网络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的情况,江油院口头建议江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案中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后,应进一步查明104户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已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对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进一步作出更严厉的处罚。江油院也将进一步跟进监督落实情况。
江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网络餐饮服务作为新型餐饮经营模式,该局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该项工作,要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和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必须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在检察机关发现了相关问题,该局将及时整改,严格依法查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违法行为,并将办理情况书面回复江油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