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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为群众办实事: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时间:2021-04-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北川县检察院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聚焦食品安全问题,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近日,本院针对辖区内食品安全隐患发出检察建议。

        今年3月,本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辖区内两处摊位食品摊贩在售小吃却未在摊位明显位置悬挂登记卡和健康证明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截止取证时,上述摊贩在售卖小吃、熟食且未办理食品摊贩登记卡,并且该处位置地处人流量较大区域,消费人群为周边居民及来往人群,其未按规定办理食品摊贩登记卡和健康证明的行为不便于政府部门和食品监督部门进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其经营条件、食品安全保障情况长期流于监管外,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本院向负有监督管理的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对两处食品摊贩未按规定在其摊位明显位置悬挂登记卡和健康证明的行为进行查处,并对辖区内的其他食品摊贩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情形,保障公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