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环境日、全国放渔日到来之际,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与法院、公安、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等11家单位共同开展以“推进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司法行动”为主题的增殖放流和法治宣传活动,将7件非法捕捞案件中11名当事人出资购买的11600尾鱼苗放流至通口河,以修复通口河流域生态环境。活动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放流过程进行监督。
2022年,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炬达蜜纳”公益诉讼团队集中办理了7件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1名当事人禁渔期使用禁用渔具在禁渔区域内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破坏了渔业生态环境。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同时提起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向法院建议采用增殖放流的方式对生态环境进行修复。最终,法院判决11名被告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也应当承担生态修复的责任,判决其在通口河流域增殖放流鱼苗11600尾。
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见证下,11名非法捕捞案件当事人,在通口河流域增殖放流重口裂腹鱼鱼苗11600尾,积极对被破坏的通口河流域生态进行修复。增殖放流活动结束后,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与参加活动单位、非法捕捞案件当事人一起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当事人现身说法等形式,向群众宣传非法捕捞的危害和后果,提高公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对于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检察机关除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外,还将代表国家要求其承担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旨在打击非法捕捞行为,通过增殖放流修复通口河渔业资源,增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用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政策,保障长江生态经济带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