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2013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领导全省检察工作,对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依法行使检察权,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工作方针,部署全省检察工作任务;领导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的侦查工作以及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等工作;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受理单位和个人的举报、控告、申诉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研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和全省检察工作中的具体法律应用问题;负责全省检察机关对外交流和涉外个案协查工作管理;规划和指导全省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信息化和计划财务装备工作;负责全省检察机关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等工作;负责其它应当由省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2013年,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平安四川、法治四川建设,为保障全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四川科学发展、加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部门概况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含下属决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分别是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机关、成都铁路运输检察院、西昌铁路运输检察院;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国家检察官学院四川分院。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3年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收入决算总额为17,285.8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256.2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00万元,其他收入5.9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65万元。2013年收入决算总额较2012年增加5,438.08万元,增幅为45.90%。2013年收入决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3年铁路运输检察机关管理体制改革后,我院决算中新增了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及成都铁路运输检察院、西昌铁路运输检察院3个决算单位。
2013年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支出决算总额为17,285.81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3,412.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2.7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46.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5.86万元,其他支出403.0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15.06万元。2013年支出决算总额较2012年增加5,438.08万元,增幅为45.90%。2013年支出决算数增加的原因同上,主要是2013年我院决算中新增了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及成都铁路运输检察院、西昌铁路运输检察院3个决算单位。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16,146.9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检察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按支出性质分类:
(一)基本支出9,580.8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机关、成都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机关、成都铁路运输检察院、西昌铁路运输检察院和省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国家检察官学院四川分院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6,566.0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机关、成都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机关、成都铁路运输检察院、西昌铁路运输检察院和省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国家检察官学院四川分院等机构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
(一)公共安全支出13,388.9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公诉和审判监督、侦查监督、刑罚执行监督、控告申诉、事业运行和其他检察任务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2.70万元,主要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和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经费支出以及死亡抚恤等。
(三)医疗卫生支出446.3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555.8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和发放职工购房补贴支出。
(五)其他支出403.08万元,属使用政府基金预算发放无房职工购房补贴支出。
附表:1.四川省人民检察院2013年收支决算总表
2.四川省人民检察院2013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